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高等教育深耕計畫
112學年度第2學期微學分課程徵件公告(線上申請)
中華民國113年01月10日公告
本學期微學分課程徵件以「電子化表單線上簽核系統」方式申請,並以跨領域學習為主要徵件類別,相關申請規定及資料有些微變動,請務必詳閱公告內容,以免影響自身權益!
◎申請方式:
1.申請人須為本校專任教師或大學部/專科部學生。
2.開課教師每學期開設最多2門課程為原則。
3.為落實「微學分」精神及加速審查流程,本學期將積極推動課程開課程序與相關宣導之制度化,以提升學生參與度與修課人數。本學期收件與執行時程規劃如下:
收件期間 |
審查結果公告 |
學生選課時程 |
即日起-2/23(五) (收件至中午12點整) |
預計於學期 第四週公告 (課程規劃範圍:113年03月20日至113年06月09日) |
審查結果公告後至正式開課前一週,選課人數須達5人以上,人數不足,則不予開課。 |
4.課程資料繳交說明:請至本校「電子化表單線上簽核系統」提出申請(https://eisms.nfu.edu.tw/login),系統操作說明請見附件或教務處網頁公告。
5.課程經適性學習彈性課程委員會審核,通過者將公告開課。開課前一週選課人數達5(含)人以上始得以正式開課。
◎課程說明與注意事項:
1.微學分課程係指各教學單位(系、院、中心、室)以及有開課需求的相關行政單位(教務處、研發處、電算中心、藝術中心、職涯中心、教學發展中心、學務處、永續發展暨社會責任處以及其他單位),依其所欲培養之專業核心能力,於大學部、專科部正式課程外,所規劃之多元適性學習活動或課程。
2.微學分課程之授課內涵應以專業實務、產業實作、社會實踐為主,授課形式包括短時性且主題明確之工作坊、實務實作研習、專業講座等,其課程內容須與正式課程有所區隔。
3.每門微學分課程以0.1學分為單位,且以0.3學分為開課上限,課程學分數以每2小時為0.1學分計算。
4.聘任業師授課,請填寫適性學習彈性學分課程業界專家資料表,送適性學習彈性學分課程委員會審核。
5.本期徵件類別:
(1)跨領域學習:延伸學生學習範疇或活動,帶領學生認識不同專業領域的結合,透過不同領域的專業,探討適性課程的主題或議題,進而培養學生第二專長技能或知識。(學習非自身系所的專業領域或將自身專業結合其他領域之課程)
6.課程審查的重點標準:
課程項目 |
審查重點 |
課程動機與目的 |
(1)課程是否有訂定明確的動機與目的。 (2)是否符合跨領域學習之精神。 |
課程形式與內容構想 |
(1)課程設計是否符合微學分授課內涵。 (2) 課程內容規劃與課程主題是否有明確的連結性。 (3)計畫書內容規劃是否完整詳實及微學分課程執行方式具體可行。 (4)課程內容規劃是否完整,清楚說明微學分課程的進行方式與構想。 (5)課程內容是否具備跨領域學習之精神? (6)擬聘任之業界專家是否符合相關領域專長。 |
預期成效 |
(1)是否有訂定學習成效的具體展現或實質產出。 (2)是否達到跨領域學習的成效? |
7. 依教育部規定,本課程以實體授課方式進行規劃,不適用於遠距教學。
◎經費補助說明:
1.微學分課程經費來源以學校計畫經費為主,如申請人無其他計畫作為經費來源,可申請由高教深耕計畫支應,須經適性課程委員會審核通過,每門課程最高補助15,000元,補助項目如下:
(1)校內專、兼任教師授課鐘點費:比照公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。
(2)校內專、兼任教師授課補充保費:計算方式-授課鐘點費總額*2.11%。
(3)業界專家授課鐘點費:每小時最高以2,000元計算,並請遵循本校業師協同教學之規定。
(4)業界專家授課補充保費:計算方式-授課鐘點費總額*2.11%。
(5)業界專家交通費:補助公車、台鐵、高鐵費用,無法補助計程車與自行開車者之油錢費用。
(6)材料費:教學使用之材料費用(書籍教材不予補助)。
(7) 印刷費:包含影印、列印、海報輸出等費用,並於核銷時附上樣張。(最高編列金額請勿超過補助經費的3000元)
2.112學年度第1學期微學分核銷請於113年06月21日(五)前,將核銷單據送至跨領域學苑辦公室,逾期不受理。如有授課鐘點費等相關核銷問題,需提早告知。
3.本申請案不得與本校其他處室、中心等單位提出之深耕計畫補助重複申請。
◎成果報告繳交注意事項:
1.請於113年06月14日(五)前繳交以下成果資料:
(1)微學分課程成果報告書:包含課程說明、成果紀錄、修課心得、修課名單、課程簽到表、課程講義資料。
(2)學生學習成效問卷:問卷分為前、後兩次測驗,課程開設後會再寄發給各課程申請人。
(3)學生學習評量表(成績單):開課教師經由校務ecare系統「成績上傳」上傳學生成績後列印學習評量表。
(4)課程照片原始檔:提供成果報告書中的照片原始檔,集錦中需至少2張授課時畫面照片。
2.統一彙整後成果報告將交由「適性學習彈性學分課程委員會」審查,成果報告經審議執行成效
未達標準者,委員會得決議保留下期課程申請之權限。
3.經委員會審議指定參與相關成果發表活動者,須配合辦理相關活動需求,參與成果發表所需經費另行補助。
◎微學分課程學分認列說明:
1.請至本校「學生教務線上申請系統」提出微學分學分數總和等於1學分認列,申請流程請詳見教務處跨領域學苑辦公室「適性課程學分認列說明」公告(https://reurl.cc/v7REKo)。
2. 應屆畢業生申請時間為當學期皆可提出申請。
3.非應屆畢業生申請時間為每學期之開學後至加退選期間提出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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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教務處 跨領域學苑辦公室
聯絡人:專案助理蘇小姐 05-6313124/電子信箱:e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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