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虎尾科技大學111學年度第1學期微學分課程徵件公告
中華民國111年08月11日公告
◎申請方式:
1.申請人須為本校專任教師或大學部學生。
2.請於校務ecare系統上填寫微學分課程申請後下載紙本申請表,繳交核章後的「微學分課程申請表」【附件一】、「微學分課程規劃表」【附件二】、「適性學習彈性學分課程補助申請表」【附件三】、「適性學習彈性學分課程業界專家資料表」【附件四】,經系所核章後送至行政大樓4樓高教深耕聯合辦公室,並將電子檔寄至聯絡人信箱。
3.依課程屬性將申請表送至各教學單位,經該單位主管同意後,再由適性學習彈性課程委員會審核,通過者將公告開課。開課前一週若修課人數未達5(含)人以上,則不得開課。
4.開課教師每學期累積開設最多1學分為原則。
5.為落實「微學分」精神及加速審查流程,本學期將積極推動課程開課程序與相關宣導之制度化,以提升學生參與度與修課人數。本學期收件與執行時程規劃如下:
申請時程 |
收件期間 |
審查結果公告 |
學生選課時程 |
第一期 |
8/15(一)-9/8(四) |
預計於 第五周公告 |
審查結果公告後至正式開課前一周,選課人數須達5人以上,未達5(含)人以上,則不予開課。 |
第二期 |
9/12(一)-9/30(五) |
預計於 第九周公告 |
審查結果公告後至正式開課前一周,選課人數須達5人以上,未達5(含)人以上,則不予開課。 |
◎課程說明與注意事項:
1.微學分課程係指各教學單位(系、院、中心、室)以及有開課需求的相關行政單位(教務處、研發處、電算中心、藝術中心、職涯中心、教學發展中心以及其他單位),依其所欲培養之專業核心能力,於大學部正式課程外,所規劃系列學習活動之微學分課程。
2.微學分課程之授課內涵應以專業實務、產業實作、社會實踐或境教學習為主,授課形式包括短時性且主題明確之工作坊、實務實作研習、專業講座等,其課程內容須與正式課程有所區隔。
3.每門微學分課程以0.1學分為單位,且以0.3學分為開課上限,課程學分數以每2小時為0.1學分計算。
4.聘任業師授課,請填寫適性學習彈性學分課程業界專家資料表,經單位主管同意後,送適性學習彈性學分課程委員會審核。
5.課程審查的重點標準:
課程項目 |
審查重點 |
課程動機與目的 |
(1)課程是否有訂定明確的動機與目的。 |
課程形式與內容構想 |
(1)課程設計是否符合微學分授課內涵。 (2) 課程內容規劃與課程主題是否有明確的連結性。 (3)計畫書內容規劃是否完整詳實及微學分課程執行方式具體可行。 (4)課程內容規劃是否完整,清楚說明微學分課程的進行方式與構想。 (5)擬聘任之業界專家是否符合相關領域專長。 |
預期成效 |
(1)是否有訂定學習成效的具體展現或實質產出。 |
◎經費補助說明:
1.微學分課程經費來源以學校計畫經費為主,如申請人無其他計畫作為經費來源,可申請由高教
深耕計畫支應,須經適性課程委員會審核通過,每門課程最高補助15,000元,補助項目如下:
(1)校內專、兼任教師授課鐘點費:比照公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。
(2)校內專、兼任教師授課補充保費:計算方式-授課鐘點費總額*2.11%。
(3)業界專家授課鐘點費:每小時最高以2,000元計算,並請遵循本校業師協同教學之規定。
(4)業界專家授課補充保費:計算方式-授課鐘點費總額*2.11%。
(5)業界專家交通費:補助公車、台鐵、高鐵費用,無法補助計程車與自行開車者之油錢費用。
(6)材料費:教學使用之材料費用(書籍教材不予補助)。
2.如已申請高教深耕計畫經費,不得再與其他高教深耕計畫補助課程同一時段執行,以免有重
複支領之問題。
◎成果報告繳交注意事項:
1.請繳交下列相關成果資料:
(1)「微學分課程成果報告書」【附件五】(包含學生名單、課程簽到表、課程講義資料)
(2)「學生學習評量表」:開課教師經由校務ecare系統「成績上傳」上傳學生成績後列印學習評量表。
(3)「學生學習成效問卷」:問卷分為前、後兩次測驗,課程開設後會再寄發給各課程申請人。
相關資料請將紙本資料送至行政大樓4樓高教深耕聯合辦公室,並將電子檔寄至聯絡人信箱。
2.統一彙整後成果報告將交由「適性學習彈性學分課程委員會」審查,成果報告經審議執行成效
未達標準者,委員會得決議保留下期課程申請之權限。
3.經委員會審議指定參與相關成果發表活動者,須配合辦理相關活動需求,參與成果發表所需經費另行補助。
◎規劃表欄位針對計畫實施略有更動,請以新表格填寫課程規劃。
◎如對於本公告有任何疑問,歡迎來電洽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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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辦人:藍勻楨
聯絡電話:(05)631-3124
聯絡信箱:yunzhen@nfu.edu.tw
辦公室位置:行政大樓4樓 高教深耕聯合辦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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