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9學年度優良教學助理遴選公告
學校為獎勵表現優良的教學助理,肯定其協助教學的努力與貢獻,辦理優良教學助理遴選,頒發獎狀與獎勵金以資鼓勵。
申請資格
一、凡擔任本校教學助理滿1學期以上者。(例如:曾擔任108-2、109-1任一學期之教學助理皆可申請)
二、經一級單位推薦參加優良教學助理遴選。
申請方式
每學年第二學期辦理遴選,請於公告後自行下載申請書撰寫,再向教務處提出申請。由教務處召集優良教學助理遴選委員會進行審查作業,審查結果公告後寄發通知信於獲獎教學助理,並擇日頒獎狀及獎勵金。
申請期間
即日起至110年4月30日(五)下午17時截止,申請書請送至高教深耕聯合辦公室(行政大樓4F)。
審查重點
一、教學助理近二學期參與之培訓活動、經驗分享、教學助理社群及各項研習課程記錄。
二、協助教師教學具體事蹟。
三、教學成果。
四、任用教師推薦意見。
獲獎名額與獎金
遴選十名優良教學助理,獲獎狀及獎勵金以茲鼓勵,最高獎金達5,000元。並於下學期教學助理研習活動時公開表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