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申請104學年度轉系學生注意!經本學期成績業結算後未符合轉系要點第六條(參註)學業成績先決條件規定者名單如附件:
一、各生請於公告日起於上班時間內,至教學業務組領回原轉系申請文件,並請依原院系級繳費單繳納104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。
二、符合轉系成績先決條件者業已函送轉入系進行初審,並俟召開校轉系審查委員會議後核定錄取名單,請申請人密切注意教務處與學校首頁之相關公告。轉系業務請洽詢05-6315116顏小姐。
註:轉系要點第六條「申請轉系之學生,須先經原系之同意且成績必須符合下列先決條件,方能申請:
(一)學業歷年平均成績達六十五分以上。
(二)操行成績每學期均達七十五分以上。」